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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推动两项补贴提标扩面,强化精准管理

发表时间:2024-01-17 来源:教就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民生兜底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政策,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区民政厅、区财政厅、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出台使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西藏自治区户籍,持有效残疾人证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西藏自治区户籍,持有效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意见》的出台使补贴标准再次提高。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40元,提标幅度为20%,以后年度适时动态调整。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申领、审核、发放等措施,使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更加精准,资金有效公平地惠及更多的残疾人。

近年来,我区不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在全区全面实施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残疾人过国家政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民政通”移动端在线提交申请,进一步方便了残疾人,实现了申领两项补贴“一次都不跑”和“不见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