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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 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发表时间:2024-12-13 来源: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根据《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实施意见》,通过履行申报、初审、复审、公示等相关程序,经自治区残联党组、理事会批准,对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西藏拉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8家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奖励资金共计107.709万元;对朗杰、巴桑旺堆、旦增多杰等8名符合创业扶持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创业扶持资金16万元。

开展超比例奖励和创业扶持工作,旨在更好营造全社会支持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环境,解决“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的问题;旨在帮扶残疾人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人生梦想。

下一步,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持续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残疾人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