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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6-06-02 来源:新华网

2026年4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藏政办函〔2026〕16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全面衔接国家部署、立足西藏实际,以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为核心,通过十大专项行动构建全链条、精准化、本土化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为全区残疾人就业增收、融入社会提供坚实政策保障。

一、出台背景与制定依据

为巩固我区2022-2024年残疾人就业行动成效,破解就业渠道窄、技能适配弱、兜底覆盖不足等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国办发〔2025〕23号)文件要求,结合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与自治区就业增收工作部署,自治区残联会同组织、财政、人社、文旅、国资等多部门,经座谈调研、多轮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制定本方案,确保政策方向不偏、标准不降、贴合区情、务实可行。

二、核心目标与工作思路

核心目标:推动城乡残疾人实现更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健全就业促进、服务提升、权益保障三位一体工作格局。

工作思路: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突出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企业助力、重点帮扶、兜底保障,强化政策激励与责任压实,让残疾人就业有渠道、服务有保障、权益有支撑。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以十大行动为总抓手,既延续成熟举措,又聚焦短板新增突破,形成全覆盖政策体系。

(一)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就业行动

压实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刚性责任。明确自治区级、地市级编制50人及以上机关、编制67人及以上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2027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招录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等条件,不得设置与岗位无关的身体条件限制;县乡两级统筹安排,通过公益性岗位、生态岗位、村社区服务岗位兜底困难残疾人就业;就业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综合考核指标。

(二)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

整合国企、民企助残举措,强化激励与约束。强调国企带头开发岗位,未达比例单位须参加雇主培训与专场招聘;企业应当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落实有关税费优惠、金融扶持、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等政策;鼓励国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助残机构产品服务;烟草、机场、铁路等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便利。

(三)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行动

拓宽多元就业渠道,培育西藏特色模式。鼓励搭建残疾人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提供场地、培训、补贴全流程支持;推广“数智+助残”“文创+就业”新模式,打造“励志主播”“美丽工坊”、非遗工坊等特色品牌;支持残疾人参与编织、藏香、唐卡等传统手工艺,依托公共场所、援藏资源拓展销售;为残疾人扶持创建彩票代销、家政服务、快递驿站等多类型平台灵活就业,适配多样化需求。

(四)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行动

筑牢兜底就业保障,覆盖困难群体。推动地(市)和残疾人较多的县(市、区)建设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无偿提供或补贴场地;探索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双语就业辅导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积极开展爱心助残义卖活动,帮助困难残疾人就地就近稳定增收。

(五)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

建立“一人一策”、“一对一”精准帮扶机制。完善就业服务台账与“能力评估+岗位需求”数据库;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吸纳残疾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自治区级及地(市)级专场招聘会;持续跟踪3年内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发放就业创业补贴,确保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质增效。

(六)农牧区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紧扣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内容,探索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加大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力度。开展“短平快”实用技术培训,重点支持藏鸡养殖、温室蔬菜等庭院经济;鼓励就业帮扶车间、合作社吸纳残疾人就业,支持残疾人参与农村寄递物流、手工业、种养殖等项目;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帮助重度残疾人家庭稳定收益,政府投资项目要为具备劳动能力的农牧区残疾人适配就业岗位。

(七)盲人就业帮扶行动

推动盲人按摩品牌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自治区盲人按摩医院建设运营,规范技能培训与行业管理;用好援藏资源开展骨干师资与医疗按摩培训,支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与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同等享受辅助性就业机构相关扶持政策。

(八)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

打造精准高效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年龄段未实现就业残疾人信息核对,将残疾人就业服务内容纳入基层社区服务范围;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动态发布机制,用好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等载体;建设双语就业辅导员队伍,发挥社会组织、公益项目作用,为残疾人搭建产品展示平台。

(九)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行动

聚焦以技就业、以技增收。推动特教学校增设职教部(班)、中职学校增设特教部(班),打通“校门”到“岗位”衔接堵点;围绕西藏特色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支持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大非遗传承培训力度,以“师带徒”模式强化实效;举办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科技助残行动,推广应用智能辅助器具。

(十)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保障行动

严守权益底线,优化就业环境。将残疾人就业歧视纳入劳动监察,开通专属投诉渠道,严查欠薪、违规解约等行为;完善社保、医保、工伤保险政策,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落实低保渐退期,消除就业后顾之忧;强化就业援助与公益性岗位兜底,定期抽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地方各级政府要将促进残疾人就业作为凝聚人心的重要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争取援藏省市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支持,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大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统筹力度,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扶持体系,按规定兑现各类残疾人就业扶持及补助奖励政策。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推动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通共享,确保各项行动落地落实。各地(市)残联对落实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残工委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适时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