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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尼玛曲珍

发表时间:2021-11-04 来源:西藏自治区残联

尼玛曲珍,女、藏族、1984年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阿里地区残联综合科二级主任科员,一直负责阿里地区残联各项业务工作。

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受教育水平低,综合素质差,应对社会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在平时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也相对较多。几年来,尼玛曲珍同志始终把“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宗旨牢记于心,始终以优秀共产党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爱岗敬业、踏实工作、无私奉献、争创一流。工作中,经常听取残疾人意见,主动了解残疾人需求,积极为残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力地推动了全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开展。

一、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

该同志始终与党中央、区党委及地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决策部署,不断推动阿里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更上新台阶。

二、深入钻研政策、强化自身素质

阿里地区地广人稀,地处偏远,高寒缺氧,平均海拔4300米以上,交通困难,而残疾人大多分布在牧区,造成残疾人出行不便生产生活落后。作为业务工作人员,只有全面掌握党和国家对于残疾群众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才能够为残疾人朋友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尼玛曲珍同志始终坚持把残疾人工作放在第一位,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地区开展残联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纽带作用,主动联系各县民政局督促指导开展残联各项工作。近年来,督促落实残疾人各项补助资金,实施“阳光家园”为80名精神、智力及重度残疾人发放了居家托养补贴12万元。有计划地实施187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发放改造资金65.45万元,为120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4.56万元、为338人残疾人发放精神重度残疾人办证评定补贴5.07万元。督促各县民政局(残联)已到期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及时换证工作,同时耐心地向各县负责办证人员进行指导。近年来,帮助17名配备助听器及其它辅助器具4类17件,各县共分配了820个辅助器具(轮椅、拐杖、坐便器、助行器),为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帮扶,家庭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生活比以前更加幸福美满。在平时工作中认真负责、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尽心尽责、全身心投入,得到了广大残疾人群众的认可。因工作突出,于2019年度先后被评为全区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及“优秀国家公务员”。

三、心系残疾群众、积极解决困难

一是着力解决大学生残疾人就业问题。2018年利用自治区残联举办的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积极协调拉萨各企业,帮助1名残疾大学生在拉萨城投公司成功就业。二是利用援助月专项活动,积极协调本级人社局,深入藏布居委会、森格居委会、康乐新居,摸清残疾人的生活、就业、需求等情况,经摸底12名残疾人未就业、12名残疾人有培训需求等,为残疾人工作的开展获取了第一手的资料。三是对重度残疾人开展“入户服务”,为20多名重度残疾人进行入户适配辅助器具。使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得到便利。

四、强化风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耐心做好残疾人咨询解答工作。残联同残疾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是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具体执行者,每天要直接面对残疾人,为残疾群众提供政策咨询、疑难解答、协调沟通等服务。大多残疾人往往由于受自卑心理影响,加之对一些政策了解不全面,在咨询问题时语气激动、态度恶劣等现象十分常见,始终坚持对残疾人群众为亲人,想残疾人所想、急残疾人所急,细心细致地为残疾群众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努力给予他们满意的答复。二是认真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同时承担着接待残疾人信访、问题处理等工作任务。在接待信访工作中,按照“坚持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残联信访工作的有关要求,有序开展信访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正当权益。截至目前她的努力下未出现过残疾人上访等问题。

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尼玛曲珍同志始终履行“人道 廉洁 服务 奉献”的职业道德,她以自己的拼搏和敬业精神,助力阿里地区残疾人事业,从之前的不成熟转向健康、稳步发展。以自己的高昂斗志和积极敬业的态度,引导残疾人更加奋发图强、自食其力、自力更生、顽强拼搏,市残疾人群众进一步得到了社会的尊重,不断开创了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