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11-18
来源: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为稳步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根据《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保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2023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履行公示、申报、初审、复审等相关程序,现拟对2023年度符合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条件和要求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91-6847058。
附件:2023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名单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