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加快在特殊教育学校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局、语委:
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是服务特殊人群语言文字需要的语言文字规范。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本文所指特殊教育学校专指招收听力和视力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下同)的基础作用,加快在特殊教育学校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工作,切实提升推广程度和规范使用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维护听力和视力残疾人的语言文字权利,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对特殊教育学校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认识,采取切实举措,加大推广力度,为听力和视力残疾学生创造无障碍交流环境、公平接受高质量教育提供语言文字支持,促进他们的融合发展。
二、任务目标
到2025年,全国招收听力和视力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普遍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聋教育教师普遍掌握国家通用手语,盲教育教师普遍掌握国家通用盲文,并逐步在教育教学中规范使用。听力残疾学生能够用国家通用手语清晰达意,顺畅交流;视力残疾学生能够使用国家通用盲文读写。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使用意识。手语和盲文是听力、视力残疾学生感知世界、学习知识、参与社会的重要手段。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补充。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是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义务。要进一步强化使用意识,坚持推广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制定切实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学校领导、班主任要带头学习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特殊教育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备手语、备盲文”,并定期组织考核。
(二)加强环境建设。特殊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鼓励设立手语、盲文推广小组,开设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校本课程,开展手语、盲文教研活动。将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要求。运用信息化等手段为特殊教育学校师生学习、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创造条件。特殊教育学校在会议、宣传、各类集体活动和校园环境用字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广使用主题活动,招收聋生的学校要组织师生学习国家通用手语版国歌、共青团团歌、少先队队歌,营造良好氛围,提升育人质量。
(三)广泛开展培训。广泛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培训,将其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中国残联会同教育部、国家语委开展特殊教育教师骨干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组织牵头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省级培训,指导市县级培训。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校内培训。力争到2025年,实现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全覆盖。
(四)强化能力水平。高校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重视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学习及使用。2025年起,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单考单招及全国统考)和各地盲校高中(职业中专)国家级考试盲文试卷使用国家通用盲文印刷试卷。特殊教育学校在招聘教师时,逐步将掌握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的水平作为入职条件之一;逐步将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情况和技能水平纳入特殊教育教师教育教学年度考核指标。在现有试点基础上逐步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水平测试工作,重点对招收听力、视力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水平测试。
(五)提供资源支持。充分发挥相关研究推广中心、社会组织及讲师团、国家手语和盲文工作专家组的作用,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做好手语盲文研究、培训指导和推广等工作,研发学习、培训和推广资源,对各地推广使用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开发并用好网络学习平台,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技能水平。
(六)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手语和盲文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各级残联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共同做好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推广工作。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履行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部门要将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事业规划整体推进,落实《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有关要求,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指导,加大支持力度,配合残联组织共同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七)健全保障机制。各地要加大手语和盲文工作的经费投入,为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工具书、教学课程资源提供支持。鼓励相关高校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在推广应用和教学教法等方面的研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对手语盲文工作提供资助。
中国残联、教育部、国家语委将适时对各地在特殊教育学校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工作进行检查。
中国残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1月3日
来源:中国残联
https://www.cdpf.org.cn/zwgk/zcwj/wjfb/8c873977bafd46e0b87c42669c8325a3.htm